根據教育部 “四不準”要求,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;不準將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;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;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、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。我校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“四不準”要求,請全校畢業生進行監督,如發現違規情況,請立即向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舉報。
監督舉報電話:0537-3196041 0537-3196696
郵箱:jnxyjy@sina.com